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