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演练记录...阅读全文

大海 2012-06-27 4221 1

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应急管理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条例》还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值班制度,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和培训,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阅读全文

施工小茗 2019-03-06 1086 1

做不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阅读全文

豆豆56 2015-10-05 2367 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批表在哪下谢谢大家...阅读全文

品茗你好 2012-03-28 4106 1

目 录 l 一 工程概况…………………………………………………1 l 二 现场应急救援架构及联系电话…………………………1 l 三 编制目的…………………………………………………1 l 四 编制依据…………………………………………………1 l 五 预防与预警………………………………………………2 l 六 应急准备…………………………………………………3 l 七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4 l 八 事故善后处理……………………………………………6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及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在塔吊与人货梯发生重大事故后能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损失。我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 2、施工单位: 3、监理单位: 4、机械型号: 5、出厂编号: 6、生产单位: 7、安装单位: 二 现场应急救援架构人员及联系电话1.组织架构人员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备 注 安装单位 企业负责人 安装单位 安全负责人 安装单位 专业安全员 安装单位 职员 安装单位 职员 安装单位 职员 安装单位 职员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项目副经理 施工单位 ...阅读全文

water 2018-06-21 2099 1

工程安全事故停工复工报告怎么写...阅读全文

雷蒙累人 2015-06-24 3109 1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做好2019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 工信部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在2小时内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报部,并按季度定期报送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力争15分钟内电话报部,30分钟内进行书面报告。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时跟进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监督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处理决定,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那么事故怎么定性?事故怎么上报?下面,我们来复习一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阅读全文

厕所里蹦迪 2019-04-09 996 0

来源:成都市住建局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印发了《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续处置工作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处罚方式主要有: 1投标资格处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监理企业按下列规定暂停在本市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投标一个月至三个月;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停投标三个月至六个月;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停投标六个月至一年。 2标执业资格处罚 事故工地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按下列规定对其执业资格进行处罚: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项目经理在本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六个月至一年、暂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三个月。 (二)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项目经理在本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一年至二年、暂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文件原文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续处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国...阅读全文

豆豆78910 2019-04-03 1290 1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解析课程简介 一、常见建筑事故统计与分类 二、案例分析 三、总结 房建施工实战系列课程技术管理人员培训...阅读全文

豆豆597 2016-10-18 2045 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明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根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分析近年事故原因,梳理相关规范、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近日正式发布。隐患排查治理是“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重要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中均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管控目标。建筑领域涉及的管控点较多,工程差异性较大,《导则》的颁布实施则为我市施工现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我市现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导则》的主要架构为基本条款、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细化城市管道轨道交通工程与拆除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条目。为增加施工现场可操作性,明确隐患分类,《导则》以隐患类别作为基础单元,如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共分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机具、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及其他十个类别。下一步,...阅读全文

豆豆688 2018-09-06 124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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