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面层明龙骨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整体面层明龙骨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6.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摘录二: 6.3 明龙骨吊顶工程 6.3.1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6.3.2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3.3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3.4 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6.3.5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