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如何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序,比如漏做了一个检验批,补完后发现顺序排列不对,这时如何调整检验批的顺序?...阅读全文

歆谙烨 2021-02-24 1043 2

请问消防安装资料的顺序是不是,安装检查记录-隐蔽记录-隐蔽报验-安装检验批?是吗?如果不是顺序该是如何有原始记录吗?有的话顺序又是如何?...阅读全文

芽二二 2020-09-21 748 1

1、项目在广东,目前在做咬合桩基坑支护,对于咬合桩的成孔记录表只有一个,“挖孔成孔记录表” 而施工记录中只有干作业成孔、泥浆护壁成孔以及长螺旋成孔,首先我可以肯定不是泥浆护壁灌注桩,因为我这的咬合桩施工工艺就是导槽钢套管定位-机械钻孔-下护筒-浇筑 ,浇筑的时候里面的水都会顶出来,请问这属于泥浆护壁灌注桩还是长螺旋灌注桩?...阅读全文

豆豆707 2020-08-16 1097 1

cfg桩的施工记录中,充盈系数和垂直度怎么填?在哪本规范找?...阅读全文

薄凉 2016-05-23 2343 1

现场土质与地勘不符合,成孔部位全是垃圾回填土,该部位可以进行桩基施工吗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阅读全文

独孤无涯 2014-06-13 3053 3

各位前辈,请问一下在“基坑工程中的悬臂支护”的桩间ba是指桩边到边、还是桩心到桩心?(求解答)...阅读全文

小合 2016-07-04 2181 1

锚杆静压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锚杆静压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00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5.1 一般规定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 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 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 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 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1.5 工程桩应进...阅读全文

Better me 2018-08-02 3643 0

抗浮锚杆桩的检验批,用哪张表格...阅读全文

土建资料 2015-03-06 6781 2

灌注桩排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范例——灌注桩排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7 基坑支护工程 7.1 一般规定7.1.1 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放线尺寸进行校核,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各项施工参数,施工完成后宜在一定养护期后进行质量验收。7.1.2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支锚结构的质量验收应在对应的分层土方开挖前进行,验收内容应包括质量和强度检验、构件的几何尺寸、位置偏差及平整度等。7.1.3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分区分层开挖情况及时对基坑开挖面的围护墙表观质量,支护结构的变形、渗漏水情况以及支撑竖向支承构件的垂直度偏差等项目进行检查。7.1.4 除强度或承载力等主控项目外,其他项目应按检验批抽取。7.1.5 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应以保证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7.2 排 桩7.2.1 灌注桩排桩和截水帷幕施工前,应对原材料进行检验。7.2.2 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试成孔,试成孔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场地地层特点确定,且不宜少于2个。7.2.3 灌注桩排桩施工中应加强过程控制,对成孔、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混凝土灌注等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7.2.4 灌注桩排桩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采用桩墙合一时,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的检测数量应为总桩数...阅读全文

Better me 2018-09-27 12092 1

重复使用钢板桩排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重复使用钢板桩排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7.1 一般规定 7.1.1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7.1.2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 1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3 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第4章、第5章及本章7.2、7.3、7.4、7.6、7.7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4 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7.1.5 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阅读全文

Better me 2018-08-02 34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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