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条件: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3、通正式水、电;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二、分户验收: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1)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3)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4)安装工程分户验收;(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6)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1、现场实物质量验收:(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