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5.1 一般规定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