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交接记录 说 明 工序交接记录:是新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在各主要工序之间必须有工序交接检 1.记录,并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2.工种之间的交接必须有记录,监理(建设)单位参加。 3.两个施工单位的工序交接必须有记录,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参加。 4.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交接应有记录,并应有检查验收记录,监理(建设)单位参加。 5.一个单位施工,同工种、同班组可作内部交接记录,监理(建设)单位可不参加。 6.分项工程之间的交接检,子分部工程与分部工程的交接检,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参加。 7.分项、分部工程名称,按实际发生的填写。 8.交接记录内容:交接上道工序工程量范围、质量状况。 9.结论 (1)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2)同意接收进入下道工序。...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