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木门窗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5.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摘录二: 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2.1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