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所谓“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施工质量验收的组成 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部分。 ·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即: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其中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 ·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即: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 谁组织验收?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 怎样算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