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怎么备案...阅读全文

小蕊 2018-03-05 1527 1

目  录序号内  容起址页码备注1经过审查的施工图(建筑节能分部)1~5 原件2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6~10 原件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申请验收报验单、验收意见书、验收会议结论和签到表原件4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施工单位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原件6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7设计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节能部分)原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节能部分)原件9监理实施细则原件10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GB504111-2007 10000000)原件墙体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原件检验批A:  报验申请表、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A质量验收记录表(一)(墙体主控);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A质量验收记录表(二)(墙体一般)、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A隐蔽资料。原件检验批B:  报验申请表、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B质量验收记录表(一)( 墙体主控) ;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B质量验收记录表(二)(幕墙一般)、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B隐蔽资料。       检验批C,以下类推原件门窗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原件检验批A   报验申请表、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A质量验收记录表(一)(门窗主控);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A质量验收记录表(二)(门窗一般)、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A隐蔽资料。原件检验批B  报验申请表、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B质量验...阅读全文

℡Smile凤﹍ 2017-05-17 2113 0

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备案?都要准备哪些...阅读全文

2015-08-09 2402 2

求一套完整的人防备案资料...阅读全文

兰猫 2012-07-14 3534 1

施工现场内外墙是用的加气块,卫生间用的是多孔砖,资料是是不是要分开做,还是直接一张检验批做就是啊,是用填充墙的那张检验批吗...阅读全文

鸢尾玲 2018-03-31 1685 5

一、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2、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一览表; 四、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及变更文件 五、质量合格文件:1、(1)单位工程验收记录;(2)竣工验收方案;(3)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参建方工作情况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监理部门签署的竣工移交证书; 六、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1、地基验槽记录;2、结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七、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验收意见书 九、建设工程保修书 十、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十一、住宅工程质量说明书 十二、工程竣工报告 十三、1、结构安全检测报告、建设节能检测报告2、建设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十四、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报告,各班组农民工代表签字、身份证号、指印 十五、工程竣工汇报材料(五方) 十六、企业资质(甲乙双方) 十七、由设计单位盖章的图纸 十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十九、XX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十、税务纳税情况证明 安全资料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2、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阅读全文

2018-09-12 1391 0

请问安全标准化考评是怎么报的,有没有样板参考,项目考评,企业考评等等一系列...阅读全文

闪闪红星 2018-03-05 2449 5

节能备案有居住建筑设计备案和公共建筑设计备案两张表,但我们这个工程是楼下4层为商业,楼上25层为建筑,是集商业和居住为一体的,我该用哪个张表备案 呢?...阅读全文

默然- 2017-07-13 1671 2

检测单位报审表在什么地方...阅读全文

豆豆651 2016-11-04 2025 1

刚刚,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修改, 1、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不再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取消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不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删除部分文件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具体如下 1修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第十八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红色字删除) 2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 (八)推行合同备案制度。合同双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基础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合同双方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并报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在解决合同争议时,应当以备案合同为依据。(全部删除) 3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 (1)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阅读全文

123木头人 2019-04-04 92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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