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带地下室的楼房越来越多,地下室的层数越来越多,地下室应该划归为基础分部还是主体分部?一、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1、±0.000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是《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的。此规范后被《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取代,取消了此条规定。现行版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更没此规定。2、但±0.000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沿袭至今!3、按照这种划分方法,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就有很大的问题。(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按下图划分地基与基础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从图中可以看出:基础子分部只包含各类基础,而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没有安身之地,就无法纳入基础分部(例外:如果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应纳入地基与基础分部)。(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规定地基基础工程应施工的内容见下图,依然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 4、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特征与主体结构类似,与地基基础明显不同,...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