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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意见常见形式
发表时间:2022-10-11 浏览量:4287

  我们知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在论证过程中,专家会多维度分析方案的合理性,最后讨论并给出论证意见,那么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意见常见形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梳理下。

  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意见常见形式

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意见常见形式

  住建部令[2018]第37号令中要求,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建办质〔2018〕31号文中在“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章节中进一步强调: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以上就是"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意见常见形式"的全部介绍。为了帮助小伙伴全面了解37号令文件的要求,可以再深入学习下本文件的视频课程。相关推荐课程>>>住建部令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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