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危大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可具体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流程很多人却不清楚,不知道谁来编制,不知道编制完成之后怎么审批审核,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你!
首先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要求可知,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这里的技术人员指的就是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或者技术员,必须要由有现场实际经验并且懂得基础理论的人员编制方案。
在方案编制完成之后,需要经过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先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且要加盖执业印章后才能用来实施。如果是文件中规定的超危,那么还需要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才能实施。
以上就是文件中规定要求的具体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流程和审核流程,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方案在实施之前,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动作——交底。
根据住建部令第37号文件要求,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交底应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由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第二步是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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