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要求:(GB50300-2013附表及填写范例 完整75组数据或描述)根据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验收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共同签署,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存档备查,保证该记录的可追溯性。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的注意要点如下: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检验批名称及编号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2.验收项目: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的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目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内容,如果对应多行检查记录,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 3.编号:填写验收项目对应的条文号;4.验收部位:填写本条验收的各个检查点的部位,每个部位占用一格,下个部位另起一行; 5.验收情况记录:采用文字描述、数据说明或者打“√”的方式,说明本部位的验收情况,不合格超标的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定量描述的抽样项目,直接填写检查数据; 6. 备注:发现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的,要标注是否整改、复查是否合格; 7.校核:监理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9.记录:填写本记录的人签字; 10.验收日期:填写现场验收当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