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 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
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规范中明确的部分,不再详细叙述,请参照品茗国标资料实例中的规范条文说明):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中规定如下: |
摘录一:4.1.6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每500-1000m2应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的也应该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 |
摘录二:幕墙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规定宜按照上文“建筑装饰装修”中的规定划分。 |
摘录三:6.1.4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接下列规定划分: |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 |
同厂家的同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致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 |
摘录四:屋面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规则宜按照上文“屋面”中的规定划分。 |
摘录五:8.1.4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面积超过200m2时,每200m2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的也划为一个检验批 |
摘录六: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接层等 |
摘录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分别按 |
冷源和热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检验批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