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取样频率: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2.在监理见证下,随机取样。每种规格钢筋原材试样从同种规格不同根钢筋上截取,取5支试样长度约为500mm,2支试样长度约为450mm,2支试样长度约为350mm,共9支试件,尺寸逐支测量。取样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取样封存、标识、送检。
4、规格HPB3006.5代表批量为 27.04吨;规格HRB400E8代表批量为37.44吨;
规格HRB400E10代表批量为 39.52吨;规格HRB400E12代表批量为43.638吨;
规格HRB400E14代表批量为60吨;规格HRB400E16代表批量为40.95吨;
规格HRB400E18代表批量为42.84吨;规格HRB400E20代表批量为42.688吨;
规格HRB400E22代表批量为42.912吨;规格HRB400E25代表批量为41.58吨;
规格HRB400E28代表批量为41.728吨;规格HRB400E32代表批量为42.6吨;
5、试件合格编号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