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构造及要求:
1、高支模需编制专项方案,严格审核审批,并经专家论证通过方能实施。
2、架体高度大于8m,梁高大于1.4m,板厚大于300mm的支撑体系不得采用扣件支承荷载,应在立杆顶面设置可调托座(顶托)直接传力。
3、可调托座(顶托)与钢管立杆交接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托座(顶托)距离水平杆的高度不应大于200mm。梁宽超过400mm时,梁底应增设立杆,并不得采用单立杆,应至少设置双立杆及以上立杆。
4、架体高度大于4m的,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
5、梁板跨度大于4m按梁跨起拱1-3/1000,并需保证起拱处板厚度不变。
6、梁板支撑立杆间距不大于1.2米,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5米,扫地杆离楼面不大于200mm,并按施工规范设置斜撑和剪刀撑。
7、当模板出现脱皮、散边、掉角、浸水至厚度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换。
8、墙柱临边(含电梯井内)在下层梁板浇筑前预埋螺杆,模板与砼面周边粘贴海绵胶条。
9、模板螺杆孔在加工棚统一弹线开设,合理布置,标识正反,现场不得随意开孔。
10、模板在加工棚统一制作、编号,现场安装、拆除及转运应按编号分类进行。
墙柱模
1、墙、柱临边模板应下挂100mm,竖向木枋(不得采用钢管)与预埋螺杆连接固定。
2、墙柱阴阳角及与板模板交接处,紧贴阴阳角位置压设棱角分明过刨木枋。
3、墙内应采用钢筋或利用螺杆硬质PVC套管兼做顶撑,不得采用砼内撑。
4、墙柱模最下及最上一道加固螺杆距楼面及板底不得大于200mm。
5、墙柱脚应留清理口,杜绝杂物入模,并严禁木作台锯离开加工棚上操作层。
节点一
梁板模
1、高支模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核审批,并经专家论证通过方能实施。
2、梁底模采用18mm九夹板,纵向按150mm间距设40x60过刨木枋,也可采用40mm实木板。
3、不宜利用扣件抗滑直接传递板面荷载,应在板下立杆顶面设置顶托直接传力。
4、梁高超过550mm应采用对拉螺杆加固,纵横间距不大于500mm。
节点一
楼梯、后浇带及其它
1、楼梯模板采用厚度不少于25mm杉木板,盖模两端开振捣和检查口100x300mm。
2、后浇带或施工缝梁板模采用锯齿形散模拼装,用钢筋与板筋或梁筋焊接固定。对于厚度较大估计难以拆除模板的地下室部位可采用钢筋网和多层钢丝网组合模,但上口100-150mm应采用锯齿形散模拼装,确保上口通顺平直。
楼梯
构造柱模
卫生间翻边模
(二次浇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