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保证
工程资料齐全、 完整、准确、系统和方便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2、
工程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前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形成的,应当归档的资料。
3、由资料科长督促各栋号资料承包人负责的各阶段
工程资料工作的管理。负责施工工程
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6、工程竣工后,资料科科长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号资料承包负责人进行
竣工资料编制、汇总整理工作,以便形成完整的资料体系和资料目录。对不合格的资料提出整改、完善要求。
7、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资料员按要求进行编制、汇总。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审核。
8、工程竣工资料组卷遵循工程资料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资料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9、
工程资料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管理性资料按问题、时间或工程依据性、基础性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10、
施工资料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顺序排列。
11、
设备资料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等顺序排列。
12、
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13、组卷内的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14、工程竣工后按建设单位规定及合同要求, 向使用单位及其他 (包括档案馆) 单位移交。
1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除应该按照业主要求准备相应的数量,还要留存一份完整资料交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