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资料的归档,一般是按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汇总归档的,要求资料不要重复,故当有多家施工时,由资料的形成单位进行整理和编制档案,统一归档。有多方签认的质保资料原件,可按此原则办理。如属工程的现场质量检验(自检),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则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整理和编制档案;监理的抽检资料,则由监理单位负责进行整理和编制档案;委托施工、监理以外第三方进行试验检测,由第三方出具的资料,由委托单位进行整理和编制档案;工程设计变更的资料,应由申请变更的单位和签发设计变更令的单位分别进行整理和编制档案。具体按国标或有关行业的标准和建设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规定和编制的有关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