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申请材料
1、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验收备案表(盖章、日期不填、不得涂改)。
2、竣工验收报告(盖章、双面填写完整)和全套竣工图纸(每张图纸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折成A4装档案盒,盒子侧面注明单位简称、工程简称、专业)。
3、消防产品(防火门(钢质、木质)、防火玻璃、消火栓、消防箱、水枪、接口、水带、应急灯、灭火器、疏散指示、报警、喷淋、防火卷帘、防排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2套)(装修工程新增的要借用原有消防产品的不要)。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配件、建筑材料(外保温)、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装修工程借用原有消防设施的,原有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不超过一年的,原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可以用)。
6、设计、施工(土建、消防、装修)、监理、检测、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都需各个单位加章)。
7、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或设计备案抽查结果(复印件加章)。
8、装修改造工程需提供土建主体大楼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备案结果,1998年以前的建筑需提供1998年以前的房产证或房房管局证明文件(原件审核,复印件收)
9、规划总平面 图(新建、扩建工程提交复印件加申报单位公章)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建设方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及承诺书(双面签字和盖章)。
10、电张、电缆导管穿线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签字)。
◇以上材料视验收(备案)情况受理时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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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在验收、备案检查过程中提供,不作业验收(备案)受理的前提条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证明文件(盖章或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