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园林工程资料的分类与编号
工程资料分类:(工程资料分类表1-13/1-1)
A类:基建文件
1 | 决策立项文件 | 5 | 工程开工文件 |
2 | 建设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 6 | 商务文件 |
3 |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 7 |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
4 | 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 | 8 | 其他文件 |
B类:监理资料
1 | 监督管理资料 | 5 | |
2 | 监理工作记录 | 6 | |
3 | 竣工验收资料 | 7 | |
4 | 其他资料 | 8 | |
C类:施工资料
1 | 施工管理资料 | 5 | 施工记录 |
2 | 施工技术文件 | 6 | 施工试验记录 |
3 | 施工物资资料 | 7 | 施工验收资料 |
4 | 施工测量检测记录 | 8 | 质量评定资料 |
D类:竣工图
1 | 工程资料总目录卷 | 5 | |
2 | 工程资料封面和目录及备考 | 6 | |
3 | 城市建设档案封面和目录及备考 | 7 | |
4 | 工程资料档案移交书 | 8 | |
E类:工程资料、档案封面和目录
工程资料编码要求:
工程资料表格的编码由 [表式码、专业工程分类码、顺序码 ] 三部分组成。如:
专业工程分类码
↑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表式C5-1-2) | 编码 | Q2-1 |
020 |
↓ ↓
表式码 顺序码
第二节:园林工程资料管理职责
工程各参建单位资料管理职责:
1. 建设单位
1).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参建各方鉴定合同和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3).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
4).有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保证相关物资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
5).应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表格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对需建设单位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6).应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7).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前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的,不得组织工程验收
8).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
2. 勘察、设计单位
1).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2).对需勘察、设计单位签认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3).工程竣工验收,应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 监理单位
1).应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对按规定项目由监理签认的工程资料予以签认
3).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给建设单位
4. 施工单位
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主管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2).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审核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编制的施工资料除自行保存一套外,还移交建设单位两套,其中包括移交城建档案馆原件一套。资料的保存年限应符合相应规定。如建设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有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约定
第三节:园林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内容
1、 工程资料收集
1. 资料管理必须纳入项目管理的程序中。资料员应参加生产协调会、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会议等,及时掌握施工管理信息,便于对该资料的管理和监控
2. 资料的收集必须与实际施工进度同步、
3. 对分包单位必须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从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到资料员应严格把关,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结算工程款(包括对供货单位)
2、 工程资料保管
1. 分类整理
1).按归档对象划分,如归业主的、归企业档案室的等
2).按资料内容划分
3).同类资料按生产时间的先后排列
2. 固定存放。 根据实际条件,配备必要的框、柜、库房等来存放资料,并做到“六防”: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尘、防光
3. 借阅有手续。 资料的借阅要有规定的程序,建立必要的制度,办理一定的手续,不损坏或遗失
4. 按规定移交、归档。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企业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和时限移交给城建档案馆;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