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备案管理
一、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国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竣工工程,都需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一般由各级地方建委按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各地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各专业监督站负责监督的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条下列文件:
(1) XXX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开工及竣工的时间,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监测资料以及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还应同时提供景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5) 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1. 备案程序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5d前,建设单位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和各项验收文件及报告书面报送负责监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以对该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2)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工作人员初审验证符合要求后,在表中备案意见栏加盖“备案文件收讫”章
(3)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 备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备案文件。符合要求后,在表中备案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栏填写“准予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加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案管理部门将一份备案表发给建设单位,一份备案表及全部备案资料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存留档案。
(5) 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如不符合要求的,备案工作人员应填写备案审查记录表。提出备案资料存在的问题,双方签字后,叫建设单位整改。
(6) 建设单位根据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7) 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其它方式,发现在工程竣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工程竣工验收文件15个工作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工程不得自行投入使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d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令其期限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 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图:36/2-2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下面以XX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为例作简要说明
1. XX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档案
(1) 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 XX市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1) XX市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 XX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 XX市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预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