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证专专家论证专家组成员家组成员
在超危大工程进行专家论证时,要求参会人员有五类,分别是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关的勘察和设计单位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和专监。
其中针对专家组成员有一些特殊要求,如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另外根据最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专家条件如下: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部分地区的实施细则中针对某些特殊超危大工程的专家组成员条件还有单独要求,例如湖北省实施细则要求:对于超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类的专家不少于2人,岩土施工类的专家不少于2人;对于暗挖工程和超一定规模的人工挖孔桩工程等与岩土工程密切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事岩土工程设计或施工的专家不少于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