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A: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包含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补勘或施工勘察报告等资料;)
2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和技术交底资料;(设计文件包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以及相关的设计文件资料;)
3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4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5 施工记录及施工单位自查评定报告;(施工记录的资料包含施工技术核定单、施工意外情况的处理意见及检验资料;)
6 监测资料;
7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中包含地基验槽记录、钢筋验收记录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8 检测与检验报告;(检测与检验报告包含原材料、构配件等的检测及检验报告。)
9 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