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同条件养护试件如何取样和留置?

A: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
    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4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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