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砂(建筑用砂)


名称
(复试项目)
 
 人工砂(建筑用砂)
 复验项目
筛分析
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建筑用砂》GB/T 14684

 组批规则
a.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计。
b.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数量

取样:(具体以当地试验室为准)
a.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b.从皮带输送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c.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