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划分原则: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不超过250m3砌体;
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检查数量: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应小于5处
确定。
主控项目:
1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
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
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
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5m。
2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3 抽检数量: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下表5.3.3的规定。
检验方法:符合下表5.3.3规定。
表5.3.3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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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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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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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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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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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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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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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线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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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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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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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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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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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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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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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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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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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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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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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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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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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托线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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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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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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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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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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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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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全部阳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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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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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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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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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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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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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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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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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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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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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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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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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灰缝平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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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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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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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和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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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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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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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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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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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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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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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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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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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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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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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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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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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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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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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游丁走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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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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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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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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