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排水(减压降水管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降排水(减压降水管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8 地下水控制
8.1 一般规定
8.1.1 降排水运行前,应检验工程场区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最大排水能力不应小于工程所需最大排量的1.2倍。
8.1.2 基坑工程开挖前应验收预降排水时间。预降排水时间应根据基坑面积、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降排水工艺综合确定。
减压预降水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或减压降水验证试验结果确定。
8.1.3 降排水运行中,应检验基坑降排水效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分层、分块开挖的土质基坑,开挖前潜水水位应控制在土层开挖面以下0.5m~l.Om;
承压含水层水位应控制在安全水位埋深以下。岩质基坑开挖施工前,地下水位应控制在边坡坡脚或坑中的软弱结构面以下。
8.1.4 设有截水帷幕的基坑工程,宜通过预降水过程中的坑内外水位变化情况检验帷幕止水效果。
8.1.5 截水帷幕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根据选用的帷幕类型,按本标准第7章的规定执行。
8.2 降 排 水
8.2.1 采用集水明排的基坑,应检验排水沟、集水井的尺寸。排水时集水井内水位应低于设计要求水位不小于0.5m。
8.2.3 降水井正式施工时应进行试成井。试成井数量不应少于2口(组),并应根据试成井检验成孔工艺、泥浆配比,复核地层情况等。
8.2.4 降水井施工中应检验成孔垂直度。降水井的成孔垂直度偏差为1/100,井管应居中竖直沉设。
8.2.5 降水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试抽水,检验成井质量和降水效果。
8.2.6 降水运行应独立配电。降水运行前,应检验现场用电系统。连续降水的工程项目,尚应检验双路以上独立供电电源或备用发电机的配置情况。
8.2.7 降水运行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降水场区内和周边的地下水位。采用悬挂式帷幕基坑降水的,尚应计量和记录降水井抽水量。
8.2.8 降水运行结束后,应检验降水井封闭的有效性。
8.2.13 减压降水管井运行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8.2.1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