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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表格(GB50300-2013)

010502 回灌(回灌管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Ⅲ)

回灌(回灌管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回灌(回灌管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8  地下水控制
    8.1  一般规定
8.1.1  降排水运行前,应检验工程场区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最大排水能力不应小于工程所需最大排量的1.2倍。
8.1.2  基坑工程开挖前应验收预降排水时间。预降排水时间应根据基坑面积、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降排水工艺综合确定。
减压预降水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或减压降水验证试验结果确定。
8.1.3  降排水运行中,应检验基坑降排水效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分层、分块开挖的土质基坑,开挖前潜水水位应控制在土层开挖面以下0.5m~l.Om;
承压含水层水位应控制在安全水位埋深以下。岩质基坑开挖施工前,地下水位应控制在边坡坡脚或坑中的软弱结构面以下。
8.1.4  设有截水帷幕的基坑工程,宜通过预降水过程中的坑内外水位变化情况检验帷幕止水效果。
8.1.5  截水帷幕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根据选用的帷幕类型,按本标准第7章的规定执行。
8.3  回    灌
8.3.1  回灌管井施工前,应检验进场材料质量。回灌管井施工材料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表8.2.2的规定。
8.3.2  回灌管井正式施工时应进行试成孔。试成孔数量不应少于2个,根据试成孔检验成孔工艺、泥浆配比,复核地层情况等。
8.3.3  回灌管井施工中应检验成孔垂直度。成孔垂直度允许偏差为l/100,井管应居中竖直沉设。
8.3.4  回灌管井施工完成后的休止期不应少于14d,休止期结束后应进行试回灌,检验成井质量和回灌效果。
8.3.5  回灌运行前,应检验回灌管路的安装质量和密封性。回灌管路上应装有流量计和流量控制阀。
8.3.6  回灌运行中及回扬时,应计量和记录回灌量、回扬量,并应监测地下水位和周边环境变形。
8.3.7  回灌管井封闭时,应检验封井材料的无公害性,并检验封井效果。
8.3.8  回灌管井的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8.3.9  回灌管井运行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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