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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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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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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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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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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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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钢构件与原结构的连接采用焊接时,必须制定合理的焊接顺序和施焊工艺。其制定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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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根据原构件钢材材质,选用相适应的低氢型焊条,其直径不宜大于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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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焊接电流不宜大于2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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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采用合理的焊接工艺,并采取有效控制焊接变形的措施。施焊顺序应能使输入热量对构件的中和轴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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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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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负荷下采用焊接方法对钢结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先将加固件与被加固件沿全长互相压紧,并用长20mm、间距300mm~500mm的定位焊缝焊接后,再由加固件端部向内划分区段(每段不大于70mm)进行施焊。每焊好一个区段, 应间歇3min~5min。对于截面有对称的成对焊缝,应平行施焊;当有多条焊缝时, 应按交错顺序施焊;对上下侧有加固件的截面,应先施焊受拉侧的加固件,然后施焊受压侧的加固件;对一端为嵌固的受压杆件,应从嵌固端向另一端施焊;若为受拉杆,则应从非嵌固的一端向嵌固端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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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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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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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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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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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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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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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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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按该规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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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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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静不定结构(如框架、连续梁等)时,应首先将全部加固件与被加固构件压紧并点焊定位,然后按第15.4.3 条的要求从受力最大构件依次连续地进行加固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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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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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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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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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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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钢部件与原结构接合的尺寸偏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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