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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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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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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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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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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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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探伤时,其内部缺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和《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 33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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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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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必要时,采用射线探伤;检查探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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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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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外观质量的检查与评定应符合表15.5.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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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5.2焊缝外观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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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检查的
外观缺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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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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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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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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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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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纹、焊瘤、弧坑、未
熔合、烧穿、接头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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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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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 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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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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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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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0.2t的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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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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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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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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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直径不大于 2.0mm的气孔,但每50mm焊缝长度上不得多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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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弧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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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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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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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存在个别电弧
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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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部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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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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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深度不大于0.4mm的
根部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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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0.6mm的根部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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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 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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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磨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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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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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深度不大于0.5mm的咬边,但焊缝两侧咬边总长
不得大于焊缝总长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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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1.0mm的咬边,长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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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修磨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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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有咬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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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有咬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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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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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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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缺陷的检查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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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的合格评定标准仅适用于结构加固工程及其常用的板厚;当板厚t>15mm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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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随机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 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 条;每条检查外观质量相对较差的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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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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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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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的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 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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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按节点数随机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 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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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按该规范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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