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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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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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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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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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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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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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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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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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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胶应用滚筒刷或特制的毛刷均匀涂布在洁净的原构件表面。涂刷时,应注 意刮去胶液中的气泡。调好的底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底胶涂刷完毕,应立 即进行养护,并防止胶面受到污染。当胶面呈指触干燥(指干)时,立即进入下 一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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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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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触摸,并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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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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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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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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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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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纤维织物时,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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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裁剪好、经检查无误的纤维织物敷在涂好胶粘剂的基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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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特制的滚筒在已贴好纤维织物的面上,沿纤维径向多次滚压,使胶液充分润透、渗到纤维中,且应仔细刮、挤平整,排出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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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层粘贴时,应在底层纤维织物所涂的胶液达到指干状态时立即涂胶粘贴下一层。若拖延时间超过1h,则应等待12h后,再涂刷胶粘剂粘贴下 一层,且粘贴前应重新将织物粘合面上的灰尘擦拭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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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外一层纤维织物的表面应均匀涂抹一道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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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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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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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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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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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随机抽查修补构件数的 10%,且不少于 5 个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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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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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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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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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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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条)纤维织物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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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设计尺寸裁剪纤维织物,且严禁折叠;若纤维织物原件已有折痕,应裁去有拆痕一段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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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配制好的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均匀涂抹于粘贴部位的混凝土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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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裁剪好的纤维织物按照放线位置敷在涂好结构胶粘剂的混凝土表面。织物应充分展平,不得有皱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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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沿纤维方向应使用特制滚筒在已贴好纤维的面上多次滚压,使胶液充分浸渍纤维织物,并使织物的铺层均匀压实,无气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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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层粘贴纤维织物时,应在纤维织物表面所浸渍的胶液达到指干状态时立即粘贴下一层。若延误时间超过1h,则应等待12h后,方可重复上述 步骤继续进行粘贴,但粘贴前应重新将织物粘合面上的灰尘擦拭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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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后一层纤维织物粘贴完毕,尚应在其表面均匀涂刷一道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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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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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由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并签字确认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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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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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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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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