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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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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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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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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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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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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用自动搅拌注射筒包装的胶粘剂时,应选用硬包装产品,不得使用软包装产品。其植筋作业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但应经试操作。若试操作结果表明,该自动搅拌器搅拌的胶不均匀,应予弃用。当采用现场配制的植筋胶时,应在无尘土飞扬的室内,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和工艺要求严格执行,且应有专 人负责。调胶时应根据现场环境温度确定树脂的每次拌合量;使用的工具应为低速搅 拌器;搅拌好的胶液应色泽均匀,无结块,无气泡产生。在拌合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灰尘、油、水等杂质混入,并应按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完成植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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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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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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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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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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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由监理人员跟班检查,一经发现应责令重新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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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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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植筋胶后,应立即插入钢筋,并按单一方向边转边插,直至达到规定的 深度。从注入胶粘剂至植好钢筋所需的时间,应少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用期(可操作时间)。否则应拔掉钢筋,并立即清除失效的胶粘剂;重新按原工序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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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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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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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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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的钢筋必须立即校正方向,使植入的钢筋与孔壁间的间隙均匀。胶粘剂未达到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固化期前,应静置养护,不得扰动所植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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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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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专人巡察、监理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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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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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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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筋钻孔孔径的偏差应符合表 19.3.5-1 的规定。钻孔深度及垂直度的偏植筋钻孔孔径的偏差应符合表 19.3.5-1 的规定。钻孔深度及垂直度的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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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9.3.5-1 植筋钻孔孔径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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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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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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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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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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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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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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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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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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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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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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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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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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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9.3.5-2 植筋钻孔深度、垂直度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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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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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深度允许偏差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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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
(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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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
(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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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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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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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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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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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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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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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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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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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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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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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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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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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钻孔垂直度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应由设计单位确认该孔洞是否可用;若需返工, 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认可后实施。对经处理孔洞,应重新 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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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植筋随机抽查 5%,且不少于 5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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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量角规、靠尺、钢尺量测;重新钻孔时,尚应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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