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说明
|
|
本表适用于智能建筑机房工程的系统调试情况填写,智能建筑工程可按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来划分检验批,也可按区域、施工段或楼层、单元来划分检验批。
|
主控项目:
|
1-5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检测,检查测试记录、运行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判定为合格。
|
21.0.7弱电间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室内装饰装修应检t下列内容,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l)房间面积、门的宽度及高度和室内顶棚净高;
|
2)墙、顶和地的装修面层材料;
|
3)地板铺装;
|
4)降噪隔声措施。
|
2线缆路由的冗余应符合设计要求。
|
3供配电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2)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联锁动作的顺序及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
3)电线、电缆的相序、敷设方式、标志和保护等应符合要求;
|
4)不间断电源装置支架应安装平整、稳固,内部接线应连接正确,紧固件应齐全、可靠不松动,焊接
|
连接不应有脱落现象;
|
5)配电柜(屏)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接地应可靠I
|
6)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7)工作面水平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4空调通风系统应检测下列内容,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室内温度和湿度;
|
2)室内洁净度;
|
3)房间内与房间外的压差值。
|
5防雷与接地的检测应按本规范第22章的规定执行。
|
6消防系统的检测应按本规范第18章的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