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料范例

通用表格(GB50300-2013)

081906 线缆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二)

线缆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线缆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说明

 

本表适用于智能建筑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中的线缆敷设情况填写。

主控项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 材料设备准备除应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第3.2节、第

3.3.4条、第3.3.5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进口产品

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

2)检查线缆、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

求,外表无损伤,填写进场检验记录,并封存线缆、器件样品。

3)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

3.5.1 1)需要进行质量检查的产品应包括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中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

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

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未列入的产品也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后

方可使用。

2)材料及主要设备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的进场验收,应有书面

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确认;应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规格、型

号、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检查复核;主要设备、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的检测报

告。

3)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并应由生产厂家出具相应检

检验方法:检查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等相关资料。

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规格与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规格与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1-1 电线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控制电缆

10D

注:D为电缆外径。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

 

 

 

 

 

 

 

5.1.1线缆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线缆在各种环境中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4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5线缆应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和变更。对绞电缋预留长:在工作区宜为3-6cm,电信间宜为0.5-2

 

 

m,设备间宜为3-5m: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线缆外径的8倍。

 

 

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

 

 

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0倍。

 

 

7线缆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并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表5.1.1-1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

 

 

条件

最小净距(mm)

 

 

 

380V
<2kV·A

380V
2~5kV·A

380V
>5kV·A

 

 

 

对纹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没

130

300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

70

150

300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

10①

80

150

 

 

 

注:当380V电力电缆<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2)综合布线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净距宜符合表5.1.1-2的规定。

表5.1.1-2综合布线电缆与其他机房最小净距

 

 

名称

最小净距(m)

名称

最小净距(m)

 

 

 

配电箱

1

电梯机房

2

 

 

 

变电室

2

空调机房

2

 

 

 

3)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见表5.1.1-3的规定。

表5.1.1-3综合布线缆线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管线种类

平行净距(mm)

垂直交叉净距(mm)

 

 

 

避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地线

50

20

 

 

热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包封)

300

300

 

 

给水管

150

20

 

 

煤气管

30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20

 

 

 

4)综合布线缆线宜单独敷设,与其他弱电系统各子系统线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工程,综合布线缆线与信号线、电力线、姐夫线的间距应符合相应的保密

 

 

规定。对于具有安全保密要求的缆线应采取独立的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8屏蔽电缆的屏蔽层段应保持完好的导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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