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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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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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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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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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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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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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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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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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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传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5000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5000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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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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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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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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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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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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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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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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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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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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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钢针插入或剖开后尺量检查;拉伸粘结强度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 粘结面积比按本标准附录C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锚固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287的试验方法进行;锚栓拉拔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的试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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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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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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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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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D的检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以内时应检验1次;面积每增加5000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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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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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的有关规定检验。
检查数量: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的有关规定抽样。其他为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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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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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砂浆品种,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核查砂浆强度及导热系数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砂浆品种和强度试验报告全数核查。砂浆饱满度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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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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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得渗漏,可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以内时应检查1处,当面积每增加500O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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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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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得渗漏应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以内时应检查1处,面积每增加5000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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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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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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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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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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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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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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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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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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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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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采用红外热像仪检查或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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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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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隔断热桥措施按不同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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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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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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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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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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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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