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暂停令填写示例
工程暂停令填写说明
1 本表用途
1.1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1.2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1.3 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
2 填表要求
2.1 “监理[ ]暂停令 号”:为监理表编号,其中[ ] 内填写年份,“号”前填写序列号,按行成时间的顺序从001开始编号。
2.2 本表内应注明工程暂停原因。
2.3 本表内应注明停工的具体部位或工序,并划掉多余的“部位(工序)施工”。
2.4 本表内总监应对应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完成的整改内容或完善内容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2.5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应及时签认。紧急情况未能事先报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但事后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签认书面报告。
2.6 施工单位收到《工程暂停令》之后应做出回执,标明收到《工程暂停令》具体时间,精确到“时”且为24小时制的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