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填写示例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1本表用途
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填写说明
2.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即施工单位总工程师。
2.2“分部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逐个分部进行检查评定,由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写上“同意验收”的结论。
2.3“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核查结论填写。建设单位组织由各方代表组成的验收组成员,或委托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根据《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内容,对资料进行逐项核查。
2.4“安全和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的核查结论填写。对于分部工程验收时已经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单位工程验收时不在重复检测。但要核查以一下内容:
(1)单位工程验收时按规定、约定或设计要求,需要进行的安全功能抽测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有无遗漏。
(2)抽测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2.5“观感质量验收”:根据“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的检查结论填写。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对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共同做出评价。观感质量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
2.6“综合验收结论”: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设单位填写,主要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水平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