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示例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1 本表用途
1.1 本表适用于施工中各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1.2 本表为GB50300-2013通用表样,具体表格参考以后修改的“各分部质量验收资料”的检验批表格。
1.3 “检验批编号”:检验批编号由“分部”2位,“子分部”2位,“分项”2位,“检验批”3位组成。
2 填表要求
2.1 “检验批工程量”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2.2 “施工依据”栏,应填写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3 “验收依据”栏,应填写验收依据的标准名称及编号。
2.4 验收项目填写说明
(1)“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填写专业验收规范中验收项目对应的条文号。
(2)验收项目: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的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目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内容,如果对应多行检查记录,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
(3)“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1)对于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规范条文,非抽样项目,直接写入“/”;
2)对于抽样项目但样本为总体时,写入“全/实际数量”,例如“全/10”,“10”指本检验批实际包括的样本总量。
3)对于抽样项目且按工程量抽样时,写入“最小/实际抽样数量”,例如“5/5”,即按工程量计算最小抽样数量为5,实际抽样数量为5;
4)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4)检查记录:
1) 对于计量检验项目,采用文字描述方式,说明实际质量验收内容及结论;此类多为对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结果的检查项目;
2)对于计数检验项目,必须依据对应的《检验批验收现场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按下列形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