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料范例

通用表格(GB50300-2013)

68 吊顶工程施工隐蔽检查记录

吊顶工程施工隐蔽检查记录填写示例


吊顶工程施工隐蔽检查记录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于新建或改建装饰装修工程的暗龙骨,明龙骨等分项工程隐蔽过程的检查记录。
  1.吊顶吊筋的长度大于1.5m时的支撑方式由设计确认。
  2.吊杆的“连接方式”指吊杆上端与楼板(梁)以及吊杆下端与主龙骨分别连接的方式。如“金属膨胀螺栓”或“焊接”或“压卡”等方式的实际情况,龙骨安装的“连接方式”指主,次龙骨间连接的实际情况,如“压卡”或“螺钉”等形式
  3.“边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规范规定其悬臂长度不得超过300mm,检查记录按实际填写。
  4.“起拱”是指按房间短向跨度的起拱要求,填写主龙骨跨中部分起拱的实测尺寸。
  5.本表宜按不多于同一楼层的,相同吊杆,相同龙骨及罩面板构造形式的房间,填写在同一张表中。不同构造的吊顶检查记录应分别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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