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交接检查记录填写示例
中间交接检查记录填写说明
本表由接收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交接的过程中填写,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签认。
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个工程可能会包含多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部位:交接检查的部位。
交接内容:填写实际施工的工程内容,应与承包合同约定内容相符,如有增减,应加以说明。交接检查的具体内容及项目,并应明确交接检查的依据及质量标准。
质量情况:应明确质量检查情况,对于质量问题应明确描述。
交接意见:相关单位明确是否同意交接。
签字栏:应注明单位名称,应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签认,并有交接双方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