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料范例

通用表格(GB50300-2013)

【十、钢结构工程】渝建竣-108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填写示例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填写说明


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焊接材料烘焙过程中组织专业施工员、专业质检员填写,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审核签认。
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个工程可能会包含多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焊条、焊剂和栓钉焊用瓷环的改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烘干。
焊接材料烘干后必须存在保温箱内,随用随取,焊条由保温箱(筒)取出到施焊的时间不得超过2h,酸性焊条不宜超过4h、烘干温度250~300℃。
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2次,已经受潮或生锈的焊条不得再使用。
材料类别:填焊条、焊丝、焊剂。
规定温度: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文件规定要求的烘焙温度填写。
实烘温度:按实际烘焙温度填安。
烘焙时间:指实际烘焙温度持续的时间。
保温时间:指降至恒温的温度持续的时间。
保温温度:指降至恒温的温度。
回烘时间、回烘温度:指第二次烘焙的温度和持续的时间。
结论:施工现场检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签字栏:应注明单位名称,应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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