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料范例

通用表格(GB50300-2013)

【十三、木结构工程】渝建竣-123 木结构隐蔽检查记录

木结构隐蔽检查记录填写示例


木结构隐蔽检查记录填写说明


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木结构隐蔽施工检查过程中组织专业施工员、专业质检员填写,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审核签认。
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个工程可能会包含多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一般要求:本表适用于木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检查记录,对木隔断、木质吊顶等木质构件,也应填写此表。使用时应认真填写木结构的防腐、防虫、防火处理情况,对木结构用胶也应认真检查。
其他:需要增加的其他检查项目。
检查结论:施工现场检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签字栏:应注明单位名称,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施工员、专业质检员、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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