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施工检查记录填写示例
吊顶施工检查记录填写说明
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吊顶工程施工检查过程中组织专业施工员、专业质检员填写,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审核签认。
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个工程可能会包含多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与经审查批准的工程验收方案一致。
部位:实际施工部位。
深化设计文件:深化设计文件名称及编号。
图号(图集号):图纸编号或者图集名称及构造编号。
样板检验情况:装饰装修工程要坚持样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参建各方应确立样板验收标准及对施工单位形成的样板间(件)进行验收及存样。
后置埋件拉拔试验:如有必要,后置埋件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拉拔试验。
吊顶吊筋的长度大于1.5m时的支撑方式由设计确认。
吊杆的"连接方式"指吊杆上端与楼板(梁)以及吊杆下端与主龙骨分别连接的方式。如"金属膨胀螺栓"或"焊接"或"压卡"等方式的实际情况,龙骨安装的"连接方式"指主,次龙骨间连接的实际情况,如"压卡"或"螺钉"等形式
边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规范规定其悬臂长度不得超过300mm,检查记录按实际填写。
起拱:是指按房间短向跨度的起拱要求,填写主龙骨跨中部分起拱的实测尺寸。
面板材质及安装质量: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填写。
本表宜按不多于同一楼层的,相同吊杆,相同龙骨及罩面板构造形式的房间,填写在同一张表中。不同构造的吊顶检查记录应分别填表。
签字栏:应注明单位名称,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施工员、专业质检员、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专业负责人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