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
4.1.2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4.1.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4.1.7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摘录二:
4.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4.13.1水泥、粉煤灰、砂及碎石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4.13.2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
4.13.3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顶标高、桩位、桩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褥垫层的质量做检查。
4.13.4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3.4的规定。
表4.13.4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单位
|
数值
|
主
控
项
目
|
1
|
原材料
|
设计要求
|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
2
|
桩径
|
mm
|
-20
|
用钢尺量或计算填料量
|
3
|
桩身强度
|
设计要求
|
查28d试块强度
|
4
|
地基承载力
|
设计要求
|
按规定的办法
|
一
般
项
目
|
1
|
桩身完整性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2
|
桩位偏差
|
满堂红布桩
|
≤0.40D
|
用钢尺量,D为桩径
|
条基布桩
|
≤0.25D
|
3
|
桩垂直度
|
%
|
≤1.5
|
用经纬仪测桩管
|
4
|
桩长
|
mm
|
+100
|
测桩管长度或垂球测孔深
|
5
|
褥垫层夯填度
|
≤0.9
|
用钢尺量
|
注:1.夯填度指夯实后的褥垫层厚度与虚体厚度的比值;
2.桩径允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