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零部件边缘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铝合金零部件边缘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条文摘录】
7.3边缘加工
I 主控项目
7.3.1 铝合金零部件,按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7.3.2 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7.3.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零部件的宽度,长度
|
±1.0mm
|
切割平面度
|
-30′且不大于0.3mm
|
割纹深度
|
0.3mm
|
局部缺口深度
|
0.5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