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缝密封防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接缝密封防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3.0.14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m2~10OO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本规范第4~8章的规定执行。
摘录二:
6.1.5防水与密封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Om2抽查1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接缝密封防水应按每50m抽查一处,没处应为5m,且不得少于3处。
摘录三:
6.5 接缝密封防水
6.5.1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层应牢固,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蜂窝、麻面、起皮和起砂现象;
2 基层应清洁、干燥,并应无油污、无灰尘;
3 嵌入的背衬材料与接缝壁问不得留有空隙;
4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宜涂刷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不得漏涂。
6.5.2 多组分密封材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拌合应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数量。
6.5.3 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在固化前应避免灰尘、破损及污染,且不得踩踏。
I 主控项目
6.5.4 密封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6.5.5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5.6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本规范第6.5.1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7 接缝宽度和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5.8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应无明显不平和周边污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