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显示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显示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条文摘录】
摘录一:
3.5.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进行质量检查的产品应包括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中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未列入的产品也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后方可使用;
2 材料及主要设备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的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确认;
2)应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检查复核;
3)主要设备、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的检测报告。
3 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并应由生产厂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摘录二:
10.2.3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服务器、工作站应安装于机房的机柜内,并应符合本规范的第6章的规定;
2 触摸屏与显示屏的安装位置应对人行通道无影响;
3 触摸屏、显示屏应安装在没有强电磁辐射源及干燥的地方;
4 与相关专业协调并在现场确定落地式显示屏安装钢架的承重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5 室外安装的显示屏应做好防漏电、防雨措施,并应满足IP65防护等级标准。
摘录三:
10.3 质量控制
10.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多媒体显示屏安装必须牢固。供电和通讯传输系统必须连接可靠,确保应用要求;
10.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线缆标识应清晰、明确;
3 各设备、器件、盒、箱、线缆等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做到布局合理、排列整齐、牢固可靠、线缆连接正确、压接牢固;
4 馈线连接头应牢固安装,接触应良好,并应采取防雨、防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