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条文摘录】
14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4.0.1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可由信息播控设备、传输网络、信息显示屏(信息标识牌)和信息导引设施或查询终端等组成,检测和验收的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14.0.2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检测应以系统功能检测为主,图像质量主观评价为辅。
14.0.3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要求对系统功能逐项检测;
2 软件操作界面应显示准确、有效;
3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4.0.4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检测时,应检测显示性能,且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4.0.5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检测时,应检查系统断电后再次。恢复供电时的自动恢复功能,且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4.0.6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检测时,应检测系统终端设备的远程控制功能,且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4.0.7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的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本规范第11.0.4条第2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