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沖洗
主控项目
6.4.1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
6.4.2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3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6.4.4管网冲洗宣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试水检查。
6.4.5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6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